在签证有效期间内,只要你的护照还有空位,任何时候都可以来加拿大。
如果你持有的是学习、工作或移民的临时访问签证,那么你的第一次入境时间可以早于签证签发日期。 当然,你在初次入境时必须能够向移民局官员出示足够证明你符合签证条目中规定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建议所有持非旅游签证首次赴加的申请人尽量在签证签发后再安排行程。如果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在签证签发后立刻启程,最好能提前与签证申请中心联系并咨询清楚所需补充材料。不过一般来说,大多数人的情况都是与上文相反,即他们需要在签证签发的日期之后才能第一次入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出发前必须确保自己在签证的有效期内(以使馆出具的签证批准通知书或签证上注明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为准)来到加拿大并且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延期居留。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建议在签证签发后的180天之内入境加拿大。这是因为加拿大公民和国际法规定任何国家都有权拒绝给超过180天后才入境的人颁发入境许可。因此,如果你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但超过180天后才有入境记录,就有可能被遣返。根据加拿大出入境管理规定,每次出境前,海关官员都会检查当事人的出境记录以备参考;如果你的出入境记录有不一致的地方就会被怀疑是非法移民而会被扣留调查。 所以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且不晚于180天内入境就不会被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