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如果移民官怀疑你有拒签史而故意隐瞒的话,有权利直接拒签你。
这种情况叫做“移民欺诈”(immigration fraud)。 那什么属于移民欺诈呢?在申请移民的过程中,如果你做了以下任意一件事,都有可能是违法的:
1. 虚假陈述(material omission)任何与你移民申请有关的事实,你明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却向政府官员进行了虚假陈述;2. 提供错误信息(providing false or fraudulent documents)提供了伪造的文件,证明你对申请的真实性负责;3. 对移民局调查发出虚假声明(making a false statement to the INS during an investigation)当移民局工作人员问你一些问题的时候,不管这些问题是否与你的申请材料有关,只要你做了虚假陈述,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注意:以上行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并且被移民局记录存档,就会成为永久不良记录。即使之后合法入境,这些犯罪记录也是存在移民局档案里的。 如果因为上述任何一种行为而被判罪,你将被禁止再次进入美国并申请绿卡。 如果是因为这些罪名被你驱逐出境或遣返回国,你再申请绿卡时也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