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香港投资定居项目暂停。
香港投资定居的正式名称叫“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两年里必须连续拥有1000万港币的资产,可以是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公司股份、存款、股票等,这些资产不限定于在香港还是内地或者在国外。申请获批后,需投资1000万港币于香港的股票、基金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申请人获批后取得的是香港的居留权,在7年后可以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在这7年里,申请人必须维持1000万港币的投资,香港出入境管理局(俗称移民局)会对申请人的投资进行监督。申请人在获得香港居留权之后的7年里,必须维持1000万港币的投资,这些投资升值所带来的收益不能变现提走;反之,如果这些投资亏了,也不需要充钱补足。香港政府施行这样的政策就是要鼓励投资,活跃经济。同时,申请人的投资可以在金融产品之间自由转换,也就保障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留求艺移民建议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多元投资,以分散风险。